什麼是翻轉學習flipped learning?

什麼是翻轉學習flipped learning?這篇文章將談一談關於翻轉學習的一點溯源探究!

根據Bloom’s taxonomy的認知分類金字塔架構(註1),由下到上分別是記憶remember、理解understand、應用apply、分析analyze、評價evaluate、創作create,可以知道「記憶」與「理解」都是屬於較低層次的認知學習項目,而「應用」與「分析」則相對有些難度,「評估」與「創作」則是較高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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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https://cft.vanderbilt.edu/guides-sub-pages/blooms-taxonomy/

如果根據Bloom’s taxonomy的概念來看今日的教學模式,也就是學生在教室聽老師授課(以記憶與理解為主),然後課後發作業(以應用與分析為主)讓學生在家中完成,這種「lecture at school and homework at home」的模式,對於翻轉學習的倡議者而言,認為:
(1) 「記憶」與「理解」通常是較簡單的過程,在教室中講授課程時,如果偏重學生抄黑板、背誦、記憶老師整理過的素材,則學生在學習上,往往會有專注力不足、學習動機不足、或跟不上等種種問題。
(2) 回家做作業,則偏向「應用」與「分析」等較高層次的練習,對於一些學習上比較困難的學生而言,這樣的過程,可能會遇到挫折,或者遇到一些學習困難時,卻找不到老師可以詢問,造成學習上的瓶頸。
(3) 翻轉學習的倡議者認為,應該讓偏向記憶與理解的課程,以錄製成影片的方式,讓學生在家中自行瀏覽完成即可,但是將比較需要討論及求解的過程,放在課堂中討論,這樣的方式不僅可以讓課程變有趣,也提高學習的成效。

綜上,翻轉學習的概念即是將傳統的教學模式翻轉過來,強調可以在家看影片,而把對學生比較困難的作業改在教室中進行討論,也就是「video as lecture at home and homework at school」,這樣的概念也形塑的我們多數人對於翻轉學習的認知,但這樣的概念過於簡化,也遇到許多批評,包括:
(1) 許多老師認為自己並不擅長錄製教學影片,也缺乏自信心,此外老師們多數在教學上極為忙碌,課後還要備課、改作業、處理行政事務等等,好不容易回到家裡,也不希望在忙碌的教學工作後,還需要花許多時間來錄製影片,這不僅耗費時間及體力,還不見得學生與家長願意領情。
(2) 家長們對於學生在家使用電腦看影片,也會有所疑慮,害怕因此給學生藉口去使用電腦,擔心過多耽溺於電腦活動。
(3) 也有可能,有些家庭中並沒有電腦或網路,或者電腦是家中成員共用,學生並沒有辦法在家中瀏覽教師錄製的教學影片。

種種因素,讓翻轉學習的概念面對推動上的挑戰,在2014年一個推動翻轉學習的非營利組織「翻轉學習網路(Flipped Learning Network)」,將翻轉學習的定義調整成:

Flipped Learning is a pedagogical approach in which direct instruction moves from the group learning space to the individual learning space, and the resulting group space is transformed into a dynamic, interactive learning environment where the educator guides students as they apply concepts and engage creatively in the subject matter.

中文翻譯如下:
翻轉學習是一種「教學方法」,讓教學的直接指導由「群體學習空間」移動到「個人學習空間」,並讓「群體學習空間」轉變成一個動態、互動的學習環境,在其中,教學者透過針對學習主題的「觀念啟發」及「鼓勵創意表現」來引導學習者。

由上述的定義中,翻轉學習的形式已經被抽象化,包括地點(不談在家裡或任何地點)、影片(用直接指導direct instruction來取代)、教學形式(僅強調動態、互動)等,這個定義的好處是讓翻轉學習比較不會被定型在一種在家看影片的框架下,讓想要推動翻轉學習的老師因爲遇到困難就因此卻步。此外,在上述的定義中,也刻意不侷限在特定的科技應用,而是強調這是一種教學方法(pedagogical approach)。

推動翻轉學習的Jonathan Bergmann,本身是一位高中化學老師,他把自己的翻轉學習實施案例分享及發表出來後,成為了翻轉學習的一種案例經驗,但未來應該會有成千上萬的老師用其自身的經驗來推動分享出更多的翻轉學習實施案例,這些實施案例或許針對不同的主題,面對不同年齡層的學生,採取不同的方式,應用不同的科技,解決不同的問題,應用不同的創意,這樣會讓翻轉學習的案例更多元,也更激勵老師們樂於翻轉,也讓更多學生在課堂中成為自己學習的主角。

如果翻轉學習被定位成一個教學方法,那麼教師可以應用這樣的「教學方法」來結合不同的科技形式,包括各種數位學習平台,可以是LMS或MOOCs,但重點是在教學形式上,是否符合了翻轉學習的定義與概念。educoco社群學習平台,在設計上原本就期望幫助老師推動閱讀理解及主動探索討論等,因此成為許多老師初次嘗試推動翻轉學習很好的入門應用,老師僅需要把素材準備好,發布任務讓同學分組討論(包含個人及群體學習空間),並引導同學學習合作、思辨、共同解決問題,這樣的模式能夠有效地提升學習者的動機及學習熱情。

Jonathan Bergmann認為老師可以從4T來進行翻轉,4T為Thinking(思想)、Training(訓練)、Time(時間)、Technology(科技),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Mindset的認同預備,若再加上更多的案例經驗分享交流、老師時間上的挪騰、科技上的適當應用,應該就能熟能生巧,期望老師們都能順利翻轉。

註1: 1956 年,Benjamin Bloom 發表了Taxonomy of Educational Objectives: Cognitive Domain,此後 Bloom 六個層次的思考模式便受到廣泛引用。1999 年,Bloom 的學生 Lorin Anderson 和同僚出版了 Bloom 分類法的修訂版。修訂後分類法中的「認知歷程」向度,與 Bloom 原分類法一樣有六種技能,從最簡單到最複雜依序為:(a) 記憶、(b) 理解、(c) 應用、(d) 分析、(e) 評鑑、(f) 創造。參考http://www.intel.com.tw/content/dam/www/program/education/apac/tw/zh/documents/project-design/skills/thinking-frameworks-bloo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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